优胜劣汰-光伏业遭外资并购毋须紧张
最近,一宗外资并购的消息让本已风声鹤唳的国内光伏业气氛更加紧张:全球光伏逆变器巨头——德国SMA公司以1.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,收购了国内领先的光伏逆变器生产企业——江苏兆伏爱索新能源有限公司72.5%的股权。这宗被认为是超低价的收购引起了部分业内人士的担忧,有人甚至对这场收购表示出 “不忿之情”,因为如此一来,外国的企业就会堂而皇之地享受到中国政府对行业的投资和补贴,特别是在国外市场纷纷对我们“关闭大门”之时。
其实,担忧可以理解,不忿倒是真无必要。因为这只是行业整合的正常现象,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,跨国并购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市场化行为,没必要有什么不平衡的心理。同样的事国内企业也在做。1月9日,汉能控股集团在北京总部正式宣布完成对MiaSolé——家技术领先的美国太阳能技术公司的并购,从而超越美国第一太阳能(FirstSolar),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薄膜太阳能企业。优胜劣汰,这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规律。
而且,对于产能严重过剩、亟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国内光伏产业来说,这样的并购未尝不是件好事。一是说明中国的光伏市场是有吸引力和投资价值的。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刺激下,巨大的中国内需市场的启动让敏感的外国资本嗅出了商机,这也会增强目前处于困境中的国内光伏业的信心,而信心比黄金更重要,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的行业才有前途。
另一方面,积弊深重的国内光伏业亟需兼并重组,淘汰落后产能,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,这也是国内明确的政策指向之所在。去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5大政策措施就明确指出,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减少政府干预,禁止地方保护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,善加利用市场“倒逼机制”,鼓励企业兼并重组,淘汰落后产能,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。
部分地方政府的过度介入和推动是光伏产业虚热的原因之一。所以,市场的归市场,做好产业引导和市场环境建设,救行业而不是救企业成为业内外的共识。也就是说,优胜劣汰、优化组合,行业洗牌不可避免,“该死的企业必须要死”,也只有这
样,才能真正实现有质量而不是有规模的增长,才会形成更加活跃、有序、有竞争优势的行业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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